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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即日施行

勁報/于郁金 2023.08.11 21:16
新聞圖片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以維護交通安全,並保障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臺南市訂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自即日起施行。

臺南市政府鑑於嚴重交通事故不僅對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也造成家庭難以彌補傷害,本次訂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以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保障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本原則所稱高風險駕駛事件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之駕駛行為為公布對象,例如駕駛人不停讓行人、違規肇事、肇事逃逸等,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作成裁決處分後,於30日內公布於機關網站;於本作業原則施行日起,將定期挑檔檢視符合公布案件之裁決處分,並預計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後可於1個半月至2個月後公布第一批名單資訊,之後約每月公布一次。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本市高風險駕駛事件之資訊公布範圍包括:(1)汽機車駕駛人之去識別化姓名;(2)含有汽機車駕駛人性別、年齡、違規地點及行為態樣等內容之事實相關說明;(3)汽機車駕駛人影像模糊化處理之相關照片。

交通局提醒,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傷害,用路人務必隨時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因一時疏忽大意,發生不可挽回憾事。(圖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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