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害人事件頻傳,即使政府加重罰則,仍有人執意酒駕,害人害己。48歲劉姓男子,因無力繳納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共28萬5000元。經查,劉男是單親爸爸,孩子5歲時遭酒駕肇事者撞傷,導致嚴重腦損,需摘除左半邊腦部,雖獲賠償金200萬元,多年來手術、醫療費用早用光賠償金,讓人不勝唏噓。
身為單親爸爸的劉男獨自扶養重度身心障礙的孩子,生活困苦,需做二份工作才能勉強平衡收支。他的孩子5歲時遭酒駕肇事者撞傷,最後僅判賠200萬元。
劉男坦言,兒子因嚴重腦損多次開刀治療,200萬賠償今早已用盡,因此無力繳納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
酒駕害人害己,政府已加重罰責,不過仍有人貪圖便利,以為不會被警察查到,酒後便自行駕車、騎車,殊不知酒駕自己出事即罷,一旦出事,害到無辜的人,叫人情何以堪。
因此,有人認為,政府對於酒駕的罰責仍太輕,畢竟「治亂世用重典」,唯有殺雞儆猴,再度祭出重罰,罰到讓人不敢再酒駕,才有可能遏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