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科技業者在苗栗縣公館鄉租地,興建電力儲能案場,目前就差台電公司,執行能力測試完成後即可上線,不過當地居民認為,案場設置跳過地方政府,對此非常不滿,苗縣府10日邀集台電、地方公所,及業者等相關單位到現場會勘,要求業者近期必須召開地方說明會,也將針對土地使用部分向業者開罰。 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這處伯公廟旁竟設置電力儲能案場,引發民眾不滿,居民指稱業者施工全無通知附近居民,加上儲能場公安事故偶有所聞,有如住家旁放了一顆不定時炸彈。 公館鄉長 何在鑫:「我覺得很不夠尊重我們地方跟地方政府,這點的話包括我一看,我也搞不清楚這是什麼東西。」 前公館鄉民代表 周逢甲:「居民感覺到非常非常的擔心,有這個東西,就像一個不定時炸彈。」 業者表示全案在110年9月申請,110年11月獲台電核發審查意見書,早期設置儲能案場,並未對設置場址予以限制,苗栗縣政府10日也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並要求業者召開說明會,與地方取得共識。 聚恆科技節能事業部副理 蘭佳霏:「苗栗縣府這邊是在5月1號的時候,才針對儲能有頒布自治條例,那所以,但是自治條例呢,它是比較偏說你必須要報備之後,才能夠動工,可是我們在去年12月16(日),就已經完工了,所以就會有這個尷尬的情況產生。」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長 黃郁倫:「我們縣府後續會依照,我們都市計畫法第79條,因為他先行違規使用,所以我們會先依第79條裁罰6萬。」 縣府強調,這處儲能案場位於工業區內,業者應按都市計畫法,先向縣府申請土地容許使用,才可設置、運轉,將要求業者盡速補證,業者則預計在19日舉行地方說明會,希望與民眾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