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宜瀓/高雄報導
本分局於8月8日0時17分獲報五福一路與尚義街口有糾紛,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警方到場,為顏男(61年次)酒後搭乘許男(54年次)所駕駛之營小客,顏男於車上表示肚子餓想於速食店買東西吃。
許男表示若店內人潮過多無法久候,顏男聞言不滿遂自後座以腳踹許男頭部及肩膀兩下,許男經就醫後提出傷害、恐嚇告訴,本案以現行犯移送顏嫌至高雄地檢偵辦。
苓雅分局表示,民眾若遇糾紛請心平氣和尋求正當途徑解決,若有飲酒情形請衡量自身酒力,切勿酒後失態,意氣用事發生肢體衝突,以免誤觸法網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