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6日發生一起民眾機車因忘記停放位置,誤為遭竊之烏龍離奇案,深入發現係家中辦理喪期,致心情低落、間接失憶,有賴警方耐心關懷、現場抽絲剝繭、憑藉多年經驗推理研判,迅速尋獲愛車。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副所長張碩峯、警員江政賢於112年08月06日12時至14時執行巡邏勤務,於13時許接獲李姓民眾(50年次)報案,稱今(6)日8時30分,停放於中山南路住家前之重機車,疑遭竊遍尋不著,遂請求協尋。 經警現場勘查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均無所獲,惟渠堅稱將車輛停於自家門口,且出示鑰匙佐證;據悉,渠父逝世仍於治喪中,疑情緒低落、精神不濟,無法接受天人永隔,副所長張碩峯憑藉同理心、辦案經驗及地緣分析判斷,渠極可能於住家附近200公尺之大賣場採購供品,而一時之間忘記停放位置,後經搜尋果真發現「愛車」,渠突恍然想起,自己曾騎車至賣場購物,對於警方迅速找回機車,及關懷先父之同理心,表達十分感激。 永康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民眾如擔心忘記車輛停置何處,可於車輛停妥離開前,利用手機拍下愛車位置,並連同附近門牌、路牌或電線杆等明顯地標處一起拍下來,避免忘記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