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新興分局前金所警組於8月3日2時40分許接獲報案,於前金區中正四路與文武一街附近某酒吧疑因酒客太嗨有妨害安寧情事,前金所巡邏警組立即趕往查看店內狀況。
經員警到場規勸並查詢其中一名酒客黃男(78年次)身分時,黃男眼神閃爍,直至員警仔細核資料,確認黃男為112年7月25日遭桃園地檢署所發布之詐欺通緝犯,員警立即將黃男依法逮捕,並帶案偵訊。
經瞭解,黃男表示自己是先前在桃園工作時不慎涉入詐欺案,最近為就近照顧年邁母親而返回高雄,因此並未出庭應訊,員警聽聞後表示雖能同理其欲事奉母親的心情,但仍得依法將其逮捕帶返所偵訊,隨即依法解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依限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警方會持續加強查緝逃犯,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以維社會安定。(圖:記者宋祥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