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楠梓分局警員李嘉恩於112年8月1日19時許擔服備勤勤務時,遇有熱心民眾在楠梓區後昌路上拾獲一支智慧型手機,李員依規定受理遺失物後,發現該手機已經沒電,且有上密碼鎖無法馬上辨識出失主身分,等候許久失主仍未主動來電協尋。
李員覺得乾等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將手機充完電後,嘗試以該手機撥打110報案電話,請勤務指揮中心協助查詢該手機門號,並以該門號去使用通訊軟體的好友查詢功能,來試圖找出失主的身分
。
所幸門號有綁定通訊軟體資料,間接得知失主是本轄一名國小三年級的女童,經進一步查詢過濾,成功確認女童身分後,立即通知家長來認領手機。
女童與母親一同至分局認領手機時,母親向警方表示該手機已經長達兩天都找不到,女童心急如焚且焦躁不安,就在決定忍痛放棄時,竟接到警方來電通知認領
。
母女2人相當感激員警積極為民服務作為,也很敬佩李員能夠以如此細心的方式查到失主身分並成功通知認領,李員也不忘提醒女童不要再粗心掉手機了。
楠梓警分局表示,常見遺失物掉落個案不外乎是將手機或錢包放置身上衣物口袋或未將包包拉鍊關閉,在未注意情況下不慎掉落,民眾應小心留意妥善保管自身財物。
以上圖文由警察局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