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夫妻、情侶之間為了買房鬧不愉快的案例時有所聞,若是房子只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另一半該不該分攤房貸?該付多少錢才合理,也是一門學問。一名女網友近期就遇上男友買房,希望她能幫忙分攤部分費用,讓她左右為難。
原PO在Dcard上發文,表示男友最近買了一間預售屋,一個月要繳2.4萬元,男友希望她可以每個月幫他分攤6000元加上水電費一人一半,並說:「我媽媽說妳在外面租房子也是要繳錢,住我的房子當然也要繳錢」 並且每月分攤的6000元未來也不會退還。原PO算了算覺得要送男友好多錢,猶豫到底該不該幫男友付房貸。
文章貼出後,不少網友看到兩大關鍵字「媽媽說」、「預售屋」紛紛炸鍋,大罵:「看來是一位媽寶喔,起手式:我媽媽說」、「他的算盤打得真好,要是蓋好前分手會退錢嗎?」、「如果是預售屋,前期繳的不叫房貸而是工程款,如果連工程款都繳不出來就不要學別人買房,以妳男友廢的程度,說不定之後銀行還不給貸」、「花6000住預售屋工地嗎?」、「還沒辦法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住進去卻要繳錢,怎麼有點買塔位的感覺」。
網友們分析,若未來交屋後雙方打算同居,使用者付費分攤房貸才算合理,然而男友在買房時是否有跟原PO討論?新房地點是否有考慮女方通勤距離?如果只是男方自己想買房,卻沒有徵詢女方是否也想一起住,那就是只把女友當房客、分攤房貸的分母,並沒有把原PO放進未來藍圖裡面,直言:「醒醒,妳不是女朋友,妳是冤大頭」、「先確認男友只有妳一個,免得好多人幫他繳房貸」、「沒住到就要幫男生養房子,真的不要當ATM耶」、「幫他繳完後,他就會跟妳說:我覺得我們不適合」。
不少網友也提出女方恐將面臨的風險,「小心接下來劇情發展就會說家務要你做,因為你只出6千元」、「即使有出錢,他媽還是會覺得你寄人籬下,日子會很痛苦」、「還有裝潢冷氣鐵窗或是遮雨棚這些要弄,到時候是不是又要喊幫忙出」、「吵一架搞不好還一句,滾出我的房子」。
網友建議,寧可自己在外面租房,也不想給男友錢還要覺得是被佔便宜,如果真的要與男友同居付房租,就該比照正常租屋簽訂合約,也不要忽視自己權益申請租金補貼,「不管是男生買房還是女生買房 請另一半幫忙分擔卻又不給另一半同樣的保障,怎麼想都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