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為在防治詐騙盡心力,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與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合作,就如何改善詐騙案件的偵辦,擬定政策建議,並於日前邀集相關單位討論;時力黨團盼藉由公開倡議文件,邀各界討論如何協助行政機關提升偵辦詐騙案件的能力,並為打詐國家隊「添購新武器」。
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詐騙偵辦新思維,扣押贓款最優先」記者會。(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供)
立委邱顯智今(4)日在「詐騙偵辦新思維,扣押贓款最優先」記者會強調,在偵辦詐騙犯罪的優先目標上,時力黨團提議應該要從「抓人」轉向「追錢」,因為只要詐騙仍能夠賺取暴利,就會不斷有人願意冒著風險從事詐騙,而要有效對抗詐騙,必須要有效剝奪犯罪所得;因此,台灣應更強化沒收的制度。
邱顯智補充,台灣雖然有採納「擴大利得沒收」的制度,卻只有在抓到特定的犯罪時,比方洗錢或販毒,才能夠擴大沒收其他來源疑似不法的財產;因此,時力黨團將提案修正刑法,參考德國刑法,引入一般性的擴大利得沒收制度,列為立法院第八會期的優先法案,並呼籲行政院提出版本,儘速修法。
立委陳椒華表示,長期以來,很多詐騙案件雖自於同一個詐騙集團,卻因為受害人住的地方不一樣,就被拆散到各個警察分局各自偵辦;由於缺乏有效資訊共享和橫向整合機制,詐騙案件的偵辦變得破碎化,讓司法檢調機關難以掌握詐騙案件集團性、組織性的行為模式與金流,不易徹底偵破犯罪。
陳椒華直言,一個小小的分局,和一、兩個被害人的證詞,無法對抗一整個垂直整合、分工嚴密的詐騙集團;因此,時力黨團提議,應該引入不同的框架,以剝奪犯罪所得為優先目標,重新規劃案件偵辦的整合、分工方式,強化對案件的集中處理機制,提高沒收及扣押的即時性及成功率,有效剝奪犯罪所得。
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的Miffy說,詐騙是由特定群體對「不特定人」進行的犯罪活動,尤其虛擬貨幣、網路工具打破地理限制,使被害人分散在全台各地,由不同管轄分局各自承辦,將使案件難以展開有效偵辦,後續亦不易進行舉證,說服法院做出扣押裁定,並給司法檢調機關帶來難以消化的業務量。
Miffy建議現行辦案模式可行的改革方向,首先由地方分局、派出所受理後,偵辦應盡量以「同一騙局」為單位進行,以整合情資、減少重工;其次,若詐欺方為跨國,偵辦目標應由逮捕犯人轉移至犯罪所得的凍結扣押沒收,才能實際打擊詐欺產業,並鼓勵被害人不論金額的大小,皆應積極向執法單位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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