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向來對於詐騙集團的防範一直無力做為,被國人狂轟無用部會,再加上海峽電信傳出詐騙集團勾結電信業者犯案,居然只輕罰30萬元,連檢警都跳腳,再加上行政副院長鄭文燦被說重話,果然,2日傳出有類似案情的台灣之星,NCC祭出國內電信史上最高金額的1600萬元罰款,業者不爽怒譙不公,網友則嗆,打詐無力,直接拿業者墊背。
日前,桃園地檢署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創國內第二類電信涉詐首例,但NCC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30萬元,讓檢警炸鍋,連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也表示,應從重處罰,才能有效打擊電信犯罪。
果然,NCC從善如流的對於有類似涉詐案情的台灣之星,祭出1600萬元的重罰,並命其1個月內須提出改正報告,即被認為是亡羊補牢滅火。
NCC翁柏宗表示,今年1月報載指稱羅姓男子夥同張男、林男2人,以多間企業社名義向電信業者申辦大量門號,並轉售給中國犯罪集團做為虛設帳戶及犯罪斷點使用,NCC知悉後啟動行政調查,發現台灣之星針對這些企業客戶所申辦門號提供予他人使用,均未落實身分查核作業及審查,業務也有與詐團勾串情事。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涉案的企業客戶有12家,都是為申請大量門號的虛設企業,目前已審核完畢並開罰的包括矽谷數位企業社、矽霖行銷企業社、楷矽行銷企業社、蝦扯蛋企業社、協義行銷企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及波希數位行銷企業社、龍谷數位有限公司共8家,剩下4家尚在審核中,涉案門號數約3000多門。
對於NCC處以重罰,台灣之星罕見發出措辭嚴厲聲明反嗆,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曾接獲檢調機關通知員工涉入不法之事,所以完全不知情,直至收到NCC來函才得知,且該案檢調單位仍在調查中,NCC竟以未確定事實加重處罰,此舉有失公允,無法認同與接受,故將於收到NCC正式函文後,提出行政訴訟。
台灣之星遭重罰1600萬元,是NCC上周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的50倍之多,也引發裁罰標準不公的質疑。對此,翁柏宗表示,基於桃園地檢署偵查不公開原則,此案未來在偵結起訴後會有更進一步事證,若發現海峽電信從業人員與犯罪集團有共謀情事,會再裁處海峽電信。 民進黨政府去年成立跨部會的「打詐國家隊」,但是,詐騙案件卻是更加嚴重,日前,在一場打詐研討會上,法界人士直接點名金管會、NCC和數位部是打詐國家隊淪為國家級詐騙的三大戰犯。有檢察官指出,NCC主管數位通訊,因未管制電信業者浮濫出售門號,造成大量人頭企業門號橫行,讓詐騙集團輕易通過手機門號驗證,經由電子支付等新興數位金融服務從事犯罪。
檢方批評表示,遲至今年六月中旬,NCC才宣稱依法訂定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將把關責任全部丟給電信業者,再加上昨天重罰,不禁讓人懷疑是企圖模糊、轉移焦點。
網友回應,「員工轉賣門號給詐騙集團罰1600萬,那垃圾痢委跟詐騙集團稱兄道弟,用詐騙集團的車跟房子要罰多少?」對於業者被重罰1600萬元,網友說,這黑鍋當然要你背,何況1600萬應該很便宜,扛下一個無做為的部會責任,算值得啦,申訴有用嗎?肯定沒有啦。別浪費力氣,免得愈罰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