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802 18:16:05)漁業署特別說明,前鎮漁港建設係經行政院109年審查核定「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並自110年開始分4年推動,總經費81.37 億元,分別由漁業署編列中央公務預算76.28億元、營建署編列中央公務預算3.79億元、航港建設基金0.4 億元及高雄區漁會投資0.9 億元。計畫投入建設經費含括漁港周邊社區環境、交通、下水道系統及旗津漁港等,以整體性思維,結合中央、地方各相關部門與民間團體,協力推動整體改造建設計畫。
漁業署表示,前鎮漁港專案計畫係考量整體漁業產業需求及港區周邊產業發展之必要,協調整合推動的介面,提升我國漁業現代化及基礎建設升級。除建設前鎮、旗津二港之深水碼頭外,亦興建服務外籍漁民之船員中心,並透過改善既有卸魚場,新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逐步導入食品安全衛生管制系統(HACCP),維護水產品衛生安全,推動產業六級化之外,更以漁港與周邊產業聚落整體升級之角度辦理,協助改善前鎮漁港及周邊環境,健全污水處理系統、優化人行交通及市容景觀等。
漁業署最後表示,有關其他前鎮漁港相關說明,前已發布「回應產業期盼 高雄前鎮漁港整體翻新功能服務大升級」新聞稿(https://reurl.cc/949mMj),期盼持續透過中央、地方各相關部門與民間團體一同努力,完成前鎮漁港漁業基礎建設,讓前鎮漁港整體環境、服務與功能提升,永續我國漁業產業及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