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所長廖信堯、警員張漢光於7月31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黃姓女子(53歲)報案,稱其自小客車停放在同協路上停車格內,沒想到過兩天後要去牽愛車時,發現車輛離奇不見了,以為遭竊故立即向警方報案,經警方查證後才知道車輛係遭拖吊。
經了解,黃女稱兩天前將其愛車停放在停車格內,兩天後要去開車時,竟發現該停車格內的車輛竟非她的車,擔心車輛被竊後淪為歹徒犯案工具,遂急忙向警方報案,經現場員警抽絲剝繭並耐心詢問及還原現場狀況,發現黃女係因違規停放致被拖吊,黃女聽聞後簡直不敢相信並表示自己是依規定停放在停車格內,不可能違停。
員警遂再致電拖吊場詢問拖吊原因,原來是當天黃女停車時天色昏暗,致未注意車輛停放時已超出停車格外且壓在網狀線內,確有違規事實,黃女聽聞後表示自己會再到拖吊場領車及瞭解,也感謝員警的耐心解釋及協助。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停車後應再三檢視是否有超出停車格外,致衍生違規停放情事,除避免影響用路人安全外,亦能避免遭開罰、拖吊。(圖:記者宋祥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