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板橋區7月下旬發生多起公寓住宅火警案,其中以廚房煮食炊事不慎案件佔近9成比例,顯見平時習以為常的下廚動作,還是會忽視要有人離火熄的關鍵習慣。幸運的是,這幾場火警案都未造成人命傷亡,且其中有2件是因為屋內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即時警報而提醒屋內人員完成避難或滅火動作,因此呼籲五樓以下建築住宅應重視屋內全面安裝住警器重要性。
本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去(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特別提醒上述對象之房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羅凱文表示,板橋區5層樓以下舊式公寓密集度高,該類建築都沒有消防自動警報設備,當火災發生時將成為莫大隱憂。為了彌補公寓住宅消防安全,安裝住警器實為火災預防減少傷亡關鍵要素。
羅凱文指出,目前市售住警器的電池電量可達10年之久,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能即時偵測火災濃煙或高溫發出70-90分貝警報聲響,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希望藉由法規推行及消防宣導,加深市民預防火災觀念,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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