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中壢一名26歲的詹姓男子與友人效仿抖音網紅,把髒鞋塞進超商的開架式冷藏櫃拍照,事後詹男提出證據稱自己「智能低下」,仍被依散布圖畫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不過,超商企業認為名譽受損,憤而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卻遭法院駁回。
▲ 男子脫下鞋子塞進冷藏櫃拍照,遭超商提高求償100萬元。(圖/翻攝自 靠北7-11臉書)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26日凌晨1時許,詹男和19歲龍姓男子到超商現場脫下黑鞋和拖鞋,放進放置飯糰、香蕉等食物的開架式冷藏櫃,再由2名未成年少年持手機拍照,接著將照片發布至IG限時動態和臉書上,讓網友誤以為是店員故意鬧事,將照片截圖轉貼至臉書社團「靠北7-11」公審,怒轟「請問你們這樣把鞋子放在這裡不嫌髒嗎?早上進貨都是放吃的欸,你這樣誰敢買啊?」,結果超商得知此事後,氣得立刻報警提告。
審理期間,詹男疑似為了躲避刑責,提出兵役體檢證明,辯稱自己「智能較常人為低」,但法官認為詹男在庭上能正常應答問題,還能對共犯證詞表達意見,認定其生理和心理狀況應不影響其罪責,最終依共同犯散布圖畫誹謗罪判處40日,得易科罰金。
此外,超商怒斥,詹男以此方式散布其門市食品衛生管理鬆散和品質不潔的不實訊息,導致超商名譽受損,於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但桃園地院認為,超商企業為公司法人,主張名譽、商譽遭受損害,無精神上痛苦之可言,自不得請求損害賠償,除了名譽權之外,超商也未再主張有其他權利遭到侵害,求償百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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