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高度在五十公尺或樓層在十六層以上之建築物,稱所謂「高層建築物」,如今社會因土地開發有限,人口密度逐漸增加,建築物往上(高層建築物)之數量越趨增加,但在火災搶救上,高層建築物及人員逃生部分相較一般建築物,較為困難許多,容易造成人命傷亡及大量財物損失。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今(28)日特別於三峽區大義路「春城大砌社區」辦理高層建築物搶救演練,該社區為地上19樓,地下5樓,本次演練重點有:藉由社區消防設備R型受信總機確認起火點;使用「緊急呼返裝置」功能將電梯召回1樓,讓消防人員搭往起火層下1層,設為裝備器材人員管制站,再往上起火層前進滅火或搶救;以及消防水庫車利用供消防搶救用的連結送水管,將水往上送,讓消防人員使用位於梯間之2.5吋消防出水口佈線進行滅火;架設移動式無線電中繼台,讓通訊無死角等等綜合演練,強化消防人員高樓消防搶救效能。
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長鍾世銘表示,高層建築物火警搶救不易,除了靠消防人員進行搶救外,消防法規規定需設置自動撒水設備,第一時間進行滅火,以防止火災擴大延燒,故提醒民眾勿因美觀,而將自動撒水設備拆除或將其遮住無法動作,應該維護其正常勘用,以維護居家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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