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性平三法中《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表示,本次修法不僅是回應這一個多月來,許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被害人的勇敢訴求,同時也希望讓這部台灣推進性別平等的重要法律能更完善。
圖/立委賴品妤表示,希望透過這些努力,能夠進一步減少校園性別事件的發生,不再有被害人被漏接。(圖/立委賴品妤服務處提供)
賴品妤指出,感謝一起參與審查及協商的委員,透過提出草案、質詢、修正動議、附帶決議,以及和部會來回溝通、協商等努力,她所提出的修正重點,包括1、擴大適用範圍,軍警學校及矯正學校皆納入;2、各級性平教育委員必須具備性平意識,不得有違反性平之行為。
3、學校教育人員不得與未成年學生發展親密關係,與已成年學生在性或性別相關互動及關係上,應遵循專業倫理規範;4、性別事件被申訴者若曾任校長,應由主管機關調查;師對生性別事件調查小組要全部外聘,以確保調查公正性、保障被害學生權益等,已全數納入本次修法。
賴品妤強調,以被害人為中心、從根本改善機制問題、打造被害人安心求助環境、和被害人站在一起;期盼透過這些努力,能夠進一步減少校園性別事件的發生,不再有被害人被漏接,同時也讓所有不幸曾在校園遭遇性別事件或不好對待的人們,能夠得到足夠的安全保障、友善協助、公正對待及平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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