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雲林地檢署偵查風力發電廠商達德集團涉嫌交付賄賂給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和議員王又民等人的案件結束,對沈宗隆和王又民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起訴。同時,對達德集團前董事長王雲怡和雲林前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依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起訴。其餘涉案的兩名議員因犯罪嫌疑不足而不予起訴。
根據雲檢指出,2019年六、七月間,達德集團在雲林縣內設立風力發電廠,但因民眾、地方人士和部分議員反對,導致申請公文、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的取得時間遇到困難,風場開發進度受阻。時任董事長王雲怡透過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向沈宗隆和王又民等議員施壓,希望他們支持達德集團,幫助縮短審批時間。
雲檢進一步指出,達德集團最大開發案為允能公司離岸風力發電廠,王雲怡要求承攬允能風場防淘刷工程下包外商波公司,並指示潘正綱與沈宗隆合作,通過提高拋石單價的方式獲得賄賂。最終,於2020年六月簽訂拋石工程合約,王雲怡和潘正綱以拋石工程款挾藏賄款,透過鍾慶郎交付賄賂給沈宗隆。沈宗隆因此收受兩千萬元賄款,而鍾慶郎則獲得五百四十萬多元賄款。
對於王又民的涉案部分,雲檢表示,王曾向潘正綱表示希望達德集團能贊助金錢,王雲怡同意每年支付一百五十萬元現金給王又民。於是,王的助理游某於2019年至2022年期間購買取得假發票,潘正綱再以不同名目向達德集團申請交際費,匯款至潘正綱的銀行帳戶後,由潘或其妻再提領現金親自交付給王又民,共計交付兩百七十五萬元賄款,以協助達德集團。
圖說:雲檢偵查達德集團風力發電廠賄賂案,沈宗隆和王又民等四人遭起訴。(記者劉春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