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麗華報導)112年7月26日0時許,李男(43歲)駕駛自小客車疑似車速過快,由鳳山區維武路右轉中山東路時,不慎撞擊到當時於對向中山東路停等紅燈,由童男(43歲)駕駛之自小客車,造成雙方自小客車左前車頭及前保險桿等處毀損。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接獲報案前往現場,雙方皆有擦挫傷(李男嘴角擦挫傷、童男雙腳擦挫傷),經救護人員到場後不願就醫,經雙方酒測童男為0,而李男超過標準值涉公共危險罪,警詢後將李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另本起交通事故經鳳山交通分隊測繪後,將送交通大隊進行肇責判定。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
男子酒駕擦撞停等紅燈之轎車。(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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