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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年金改革抗議!總統府架拒馬「女騎士撞摔」慘癱瘓 國賠847萬元告贏了

eNews新聞網/寧于晨 2023.07.24 10:06

總統府6年前舉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時,北市警方為防止反年金改革民眾的陳抗,在周邊道路架設鐵拒馬,吳姓女騎士凌晨路過不慎自撞拒馬,導致下半身癱瘓,須終身看護。吳女聲請國賠,一審判准2148萬多元、二審改認定吳女需負7成過失,改判准國賠847萬餘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確定。

新聞圖片

▲女騎士6年前撞鐵拒馬致下半身癱瘓,獲准國賠847萬餘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2017年1月22日總統府舉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全國大會」,轄區中正警二分局執行轄區安全維護工作,於當天凌晨0時至22時止,在總統府周邊道路設置管制區並架設鐵拒馬。結果當天凌晨1時25分,當時32歲的吳女騎機車行經愛國西路與博愛路口,在愛國西路的慢車道,也就是捷運小南門站4號出口處前,因閃避不及撞上鐵拒馬傷重送醫,住院治療數月後,吳女仍因下半身癱瘓、不良於行,現在生活起居均需專人全天照護。

吳女認為分局當時依規定在鐵拒馬活口處擺放交通錐,也沒有在周圍設置警告燈號、封鎖線或派遣員警巡守,在設置公物上具有疏失,因此提出國賠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共3069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中正二分局否認具有疏失,拒絕賠償。中正二分局解釋,警方設置鐵拒馬前有依照規定發布命令,並以新聞方式對外公告,且事故發生時已指派員警在鐵拒馬活口處管制車輛通行,況且事故發生地點路燈照明正常、視線清楚,吳女兩名同事於事故發生前6分鐘曾騎車安全通過,可見是吳女未注意車前狀況才發生事故,分局並無疏失。

不過,法院調查後均認為分局有疏失,但吳女未注意車前情況亦有疏失,一審認定吳女只須自負3成過失責任,判准國賠2148萬餘元;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則改認定吳女應自負7成的主要過失責任,改判准國賠847萬餘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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