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7月24日16時許,盧姓曳引車駕駛沿沿海二路左轉嘉興街(北往東方向),與1輛重機車駕駛沿沿海二路直行(南往北方向)發生碰撞,曳引車駕駛於事故發生後未下車查看,逕行駛離。
肇事的曳引車,由小港分局擴大調閱監視器查緝肇事者到案說明,
目前肇事者已查緝到案,
為曳引車駕駛(盧姓男子、70年次),機車駕駛身分蘇姓男子(46年次),初步肇事原因待鑑定。
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全案已依規定測繪、蒐證;重機車駕駛臉部、右側身體受傷,目前送小港醫院急救中
。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緩,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小港分局呼籲,民眾如駕車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
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協助以利後續責任歸屬。
另提醒民眾行車注意車前狀況,並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事故。
圖文由小港分局交通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