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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伸第3隻手 男1小時遭警逮獲並槓上開花竟是通緝犯

勁報/ 2023.07.22 20:46
新聞圖片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鍾姓男子(桃園市人、44歲、有竊盜資料)於21日20時30分許到臺南市金華路某超商購物時,趁超商店員工作忙碌離開櫃檯之際,發現櫃檯上放有現金,乃伸手拿取3,000元得手後,裝作若無其事離開,案經員工發現遭竊急忙報案,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張至綱等員獲報到場受理,立即調閱店家及周邊道路等監視器,沿著犯嫌離開時行走方向,1小時內鎖定其所投宿下塌飯店,並即前往查訪並順利將鍾男帶回調查,且槓上開花另查獲鍾男因於今年6月份因另涉嫌竊盜案件為桃園地方法院發佈通緝在逃;全案調查後除將其涉嫌竊盜部分依法送辦,另通緝部分也解送歸案。

警方說明,鍾男疑因竊盜案遭通緝乃南下躲藏,於21日乍到臺南並在晚上拎著行李箱準備前往飯店投宿,途中行經金華路某超商進入購物;購物中發現店內櫃檯放有3千元現金,且店員因處理顧客領取包裹而離開櫃臺無人,乃趁機伸出第三隻手將櫃臺現金取走,再若無其事般離開超商前往300公尺外飯店投宿。

警方表示,中正所員警受理竊案後,從鍾男衣著及手提行李箱之神態,研判應為遊客所為,乃立即分工調閱商店旁周邊監視器,鎖定沿著其離開行走方向,1小時即追查其所下塌之友愛街某飯店並與飯務人員確認後,配合前往所投宿房間查處;除迅速將鍾嫌查獲並帶回所內將其行竊所得並部分花用所賸2,200元現金通知店員到場領回,偵辦中也發現其因另涉他件嫌竊盜案件,已為桃園地方法院發佈通緝在逃,併同調查後除將其所涉竊盜罪調查送辦,另通緝部分依法解送地院歸案。

第二分局表示,民眾之財產安全為警察機關所重視,不論大小之竊盜案件都採積極偵查來力求偵破,以遏阻宵小再度犯案;同時提醒對自身物品應妥善保管,時有防竊警覺,以避免讓宵小有機可趁,致生自身財產遭受損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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