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南部登革熱本土病例持續增加,民眾為預防被蚊蟲叮咬,防蚊相關產品成為熱賣商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大家,市面上防蚊產品種類多元,選購防蚊液時,要認明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許可證號,並注意適用及使用範圍,才能兼顧防蚊效果與使用安全。
市售可用於人體皮膚之防蚊液產品可分為2大類,一種是「含敵避(diethyltoluamide,DEET)成分」之防蚊液,屬於藥品管理;另一種則是「含精油類」之防蚊產品,屬於一般商品,衛生局說明,「含敵避(diethyltoluamide,DEET)成分」之防蚊液:外包裝會有標示藥品許可證字號,依法需經核准取得許可證後才能販售(我國目前市面上有販售之含DEET成分藥品製劑許可證清冊如附件)。民眾購買含敵避成分的產品時,應先檢視外包裝上是否有衛生福利部核准字號的標示,例如:「衛部(署)藥製字第○○○○○○號」,以確保使用安全; 「含精油類」之防蚊產品:常見的精油成分包括香茅精油及檸檬胺精油等,目前使用於人體皮膚之精油類防蚊液不列入藥品管理,惟此類產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倘市面上販售該類產品宣稱「可預防登革熱」者,則違反藥事法第69條,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於戶外活動時落實穿著淺色長袖衣及使用核可之防蚊藥劑等防蚊措施,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另務必做好「巡、倒、清、刷」,經常巡查家戶內外是否有積水處,儲水容器應每周至少刷洗容器壁一次、不用時請倒置或清除,減少病媒蚊孳生;如出現發燒、頭痛等登革熱疑似症狀,請盡速就醫,以維護自身健康,才能有效防治登革熱。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