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文化局賴姓約雇人員及宜蘭縣政府民政處林姓科員及前康姓約僱人員辦理標案,涉嫌收取賄賂、圖利廠商遭法務部廉政署搜查偵辦,宜蘭地檢署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賴姓約雇人員及張姓廠商。對此,文化局表示,遭聲請羈押之員工將立即調離現職,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並提醒同仁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林愷橙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賴姓約僱人員、民政處林姓科員及前康姓約僱人員辦理標案,涉有收取賄賂、圖利廠商、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之弊端,於昨(19)日清晨6時許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該等人員及蔡姓及、張姓廠商及相關證人之住處、辦公室等11處所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及證人計11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賴姓約雇人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對於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圖利等罪嫌,張姓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公務員關於職務之行為及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及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圖利、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及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有羈押之必要,由檢察官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今(20)日上午訊問後,裁定被告賴姓約雇人員及張姓廠商2人羈押禁見。其他被告經檢察官諭令各以3萬至10萬元交保候傳。
對於所屬人員涉貪瀆遭羈押,宜蘭縣文化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同仁涉及不法,一律依法處理。另針對遭聲請羈押之員工將立即調離現職,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文化局並再次提醒同仁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避免因為一時疏忽而誤觸法網,也將持續強化內部防弊作為,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