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於18日開始審理一宗備受關注的案件,其中涉及到一名63歲的季姓婦人,因長期無法忍受家暴的折磨,於去年11月30日以極端的方式殺死了自己的丈夫,今季婦女兒到庭求饒,盼法官從輕量刑。此次審理備受矚目,該案是國內首宗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
▲這是國內首宗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案件。(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了解,季姓婦人長期承受丈夫的家暴,並在去年的一個深夜,趁著丈夫酒醉熟睡之際,用菜刀砍向丈夫的頸部,並接連使用刀背和木棍擊打其頭部,最後更是將兩把水果刀刺進其胸腹,導致他全身有36處銳器傷,其中包括深達心臟、肺臟及肝臟的傷口,終因此傷重不治。
她在調查期間坦然承認其行為,檢方隨後將她送至醫院進行精神狀況鑑定。結果確認,她在犯案時完全理解自己的行為違反了法律,並且有能力選擇不進行此行為。因此,她不符合刑法第19條的無罪或減刑要件。最終,今年3月,檢方依照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
儘管季姓婦人在庭上坦承了自己的行為,並表明對於自己行為的悔意,但她也對長期的家暴感到極度痛苦和不解「我誠心誠意待他,為什麼他這樣對我」並表示自己真的是忍無可忍,受創到極點才用刀解決他的生命。
▲季婦不堪長年家暴、威脅,趁對方熟睡殺了他。(示意圖/shutterstock)
在今(20)日的審理中,季姓婦人的女兒也到庭作證,她表明儘管母親犯下了殺人的罪行,但她已經失去了父親,再也無法承受失去母親的痛苦,因此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她認為自己非常理解母親的困境,並已經原諒了她。
該案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共同審理,隨著該案的審理,更多的人開始關注家庭暴力問題,希望社會能夠找到更有效的解決方法,並對於家暴的受害者給予更多的關注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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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就是家庭暴力。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儘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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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家庭暴力相對人輔導男性關懷專線0800-0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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