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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影片!車流莫名回堵 竟是三寶「逆向闖國道」沿路撞車還不停下

eNews新聞網/江宜潔 2023.07.19 12:04

又有危險三寶!時間回到7月15日晚間20時許,有民眾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南下39K處(林口路段)時,突然遇上前方車流回堵,結果仔細一看發現,一輛轎車竟「逆向」穿梭於中線車道間,且沿路還接連擦撞另3輛車,嚇得車陣中的駕駛人急忙閃避,但肇事者卻似乎沒打算停下來、持續往前開,相當嚇人!

新聞圖片

▲一輛轎車竟「逆向」衝上國道一號!(圖/國道警方提供)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7月15日晚間20時23分接獲通報,指稱一輛銀色自小客車正逆向行駛於國道一號南下39K處、林口交流道附近,且過程中還接連與他車發生事故,警方便通知交控中心監看CCTV,並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車前往,結果於上述地點發現肇事狀況,後續已依規定處理、帶回偵辦。

初步了解,一名71歲自小客車駕駛人李姓男子因不熟路況,才會誤由林口A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逆向開上國道一號南向主線車道,並一路逆向往北行駛約1.4公里,沿途甚至還不慎擦撞其他3輛車,所幸當時車流量大、車速皆不快,現場並無任何人員受傷,至於各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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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不僅逆向行駛,沿途甚至還接連擦撞其他車輛。(圖/國道警方提供)

國道警方說明,李男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6款,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而第一公路警察大隊後續將依法製單舉發,並另根據刑法第185條之規定,將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據悉,全國自6月30日起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第43條1項6款之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都將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並提高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4000元變成36000元,同時吊扣牌照6個月。

國道警方進一步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並點亮大燈、不要熄火,直到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同時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期間切勿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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