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律師張靜與名嘴黃越宏,日前向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告發民進黨立委陳明文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陳明文、陳冠廷、農委會承辦人、竹崎鄉農會總幹事涉嫌圖利、背信等罪,最高檢研究案情,轉發台灣高檢署統合偵查。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高等檢察署有「第一審管轄權」的僅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罪,換言之,只有這3類案件可以直接偵查,不過,最高檢研究告發案認為,包括嘉義、台北地檢署等多個檢察機關均具有管轄權,基於統一偵查事權,避免引發爭議,宜由二審檢察機關台灣高檢署統合、協調偵查作為。
前立委黃國昌日前質疑立委陳明文以兒子、民進黨嘉義縣立委參選人陳冠廷名義,拿價值3千萬土地跟農會貸款上億元。
張靜、黃越宏質疑陳氏父子竟能將價值3000萬元土地,貸款1億多元,陳明文雖稱其申貸7280萬元,但不論1億多元或是7280萬元,竹崎鄉農會疑涉特權超貸,陳氏父子更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非法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百億基金輔導」獲得輔助金,涉有官員圖利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犯行。並對此直接向檢察總長邢泰釗提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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