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寅恪在1929年所作的王國維紀念碑銘中,首先提出以“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為追求的學術精神與價值取向。他當時在國學院指導研究生,並在北京大學兼課,同時對佛教典籍和邊疆史進行研究、著述。在清華大學開設語文和歷史、佛教研究等課程。他講課時、或引用多種語言,佐證歷史;或引詩舉史,從《連昌宮詞》到《琵琶行》、《長恨歌》,皆信口道出,而文字出處,又無不準確,伴隨而來的闡發更是精當,令人嘆服!盛名之下,他樸素厚實,謙和而有自信,真誠而不偽飾,人稱學者本色。
陳寅恪的耿介與獨立人格精神,在日常的生活中更是異常鮮明。1927年6月,王國維自沉昆明湖自殺。在遺體告別儀式上,其他人都是行三鞠躬禮,而陳寅恪卻行三跪九叩大,他用這種傳統的國粹最高禮儀表達自己對這位同仁的尊敬與哀悼。
這一段時間經濟非常困難,陳寅恪家裏沒有錢買煤燒火。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胡適聽說之後決定送給他一些錢買煤應急。但是,陳寅恪認為這樣的錢受之有愧,有辱自己的清明,就把自己收藏的一些珍貴藏書賣給胡適,以頂替那筆錢款。事實上,胡適揀了個大便宜,陳寅恪那些珍貴藏書的價值,比起胡適給他買煤的那筆款的價值不知道要高過多少倍。
但是,這就是陳寅恪的品格。
陳寅恪就任之後,成為清華大學唯一的中文系“合聘教授”。但是,他在師生中卻享有“蓋世奇才”、“教授的教授”、“太老師”等稱譽。在清華校園裏,不論是學生還是教授,凡是文史方面有疑難問題,都向他請教,而且能一定得到他滿意的答復。大家稱他為“活字典”、“活辭書”。
他治學面廣,宗教、歷史、語言、人類學、校勘學等均有獨到的研究和著述。他曾言:“前人講過的,我不講;近人講過的,我不講;外國人講過的,我不講;我自己過去講過的,也不講。現在只講未曾有人講過的。”因此,陳寅恪的講課時,研究院主任吳宓教授是風雨無阻,堂堂必到的聽課者;其他如朱自清等水準很高、已經名滿天下的教授,也常到教室聽他講學。哲學專家馮友蘭,當時任清華大學秘書長、文學院長,早已經是著名的學界泰斗一級的人物了。可每當陳寅恪上《中國哲學史》課時,馮先生總是恭敬地陪著陳寅恪從教員休息室走出來,靜靜地坐在教室裏聽他講課。
1963年,胡喬木特地到中山大學看望他,關心他的舊稿重印事宜。還說,在清華學院時,可惜沒有機會聽陳寅恪講課,深感遺憾。
陳寅恪講課時總是端坐而講,所論者皆關宏旨,絕無遊詞;態度嚴肅,從不嘩眾取寵;認真負責,極少曠課。有人聽他講課四年,從未見過他請過假。講課雖多平鋪直敘,但聽課者並不感到枯燥。
對學生的愛護無微不至更是陳寅恪的特點。對學生生活乃到畢業後就業問題,也非常關心。他認為問答式的筆試,不是觀察學問的最好方法。做論文,要求新資料、新見解。他從不要求學生用死記方法,而是鼓勵思考,他更反對“填鴨式”的教育方式。
此外,陳寅恪講學還注意自然啟發,著重新的發現。對學生只指導研究,從不點名,從無小考;就是大考,也只是依照學校的規章舉行,沒有不及格的。他常說:問答式的筆試,不是觀察學生學問的最好辦法,因此每次他都要求學生寫短篇論文代替大考。但他又強調,做論文要有新的資料或者新的見解,如果資料和見解都沒有什麼可取,則做論文也沒有什麼益處。
陳寅恪在清華的故事很多。1932年夏,清華大學國文系主任劉文典請陳寅恪擬清華大學入學考試國文試題,陳寅恪出對對子“孫行者”一題,一時引起輿論大嘩,當時已經由政府明令,推行白話文達十年之久。陳寅恪此舉引起社會各界不少批評,大多是說陳是在開倒車。因為對對子是舊式私塾的功課,而新教育沒有這個內容。陳寅恪卻堅持自己的做法,他的題目中有一個對子是“孫行者”,標準答案竟然是“胡適之”,“孫行者”在這裏不光是一個人名,還有“孫子行走著”的意思,而“胡”是文言疑問詞,“適之”是去哪里的意思。
在講授歷史研究的心得時,他常常說:“最重要的就是要根據史籍或其他資料以證明史實,認識史實,對該史實有新的理解,或新的看法,這就是史學與史識的表現。”他的學生曾經回憶道:“陳師在講歷史研究時,常說:凡前人對歷史發展所留傳下來的記載或追述,我們如果要證明它為有,則比較容易,因為只要能夠發現一二種別的記錄,以作旁證,就可以證明它為有了;如果要證明它為無,則委實不易,千萬要小心從事。因為如你只查了一二種有關的文籍而不見其有,那是還不能說定了,因為資料是很難齊全的,現有的文籍雖全查過了,安知尚有地下未發現或將發現的資料仍可證明其非無呢?”陳寅恪對學術研究的嚴謹態度由此可見一斑。難怪傅斯年對他進行這樣的評價:“陳先生的學問,近三百年來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