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為宣導路口應停讓行人觀念,實現行人正義進而防制交通事故,由交通警察大隊規劃於北屯區文心路與中清路口辦理小型宣導團活動,並商請警察志工媽媽,在路口拉布條喊口號快閃宣導,希望藉由志工媽媽愛的叮嚀、發揮母親愛的力量,呼籲駕駛人在路口務必停讓行人。民眾駕駛車輛常因路口搶快、轉彎時視線遭車體A柱阻擋,致未注意或來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動態,時常釀成嚴重交通事故,都會造成每個家庭一輩子的遺憾,更會讓最愛孩子的母親們傷心,這次「媽媽講的話要聽!」。
警察局表示自112年5月1日起規劃「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期以強力執法手段,深化用路人行經路口應停讓行人之觀念,統計至112年7月9日,本市行人事故發生死傷件數計432件,與去(111)年同期發生行人死傷件數455件,已減少23件(降低5%)。警察局持續滾動式檢討路口肇因,並據以規劃辦理交通大執法,希望能更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執法是為了維護路口安全,讓民眾更守法,大家一起努力讓民眾與安全同行,並達成「台中好行、你我同行」的願景。
警察局長李文章呼籲,路口停讓行人是為了保護人車均安全,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務必停讓行人優先穿越,行人也須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穿越道路。警察局已製作停讓行人安全宣導布條,由各分局懸掛於校園周邊、易肇事路口、行人事故路口及易交通違規路口等地點提醒用路人注意,並利用各項宣導場合及勤務時機讓停讓觀念深入大街小巷;另外將持續加強行人高發事故路口執法,並運用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車輛不暫停讓行人違規,以期有效降低行人事故。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鍾承志也強調,你我都會是行人,停讓行人很重要,但行人也要儘速通過路口,不要在穿越路口時滑手機聊天,尊重彼此的路權,大家互相理解體諒,營造一個友善的用路環境;這次動用警察志工媽媽一同協助宣導,希望藉由媽媽們愛的力量,讓停讓行人變成一個良善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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