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巡邏警組於7月11日3時35分,行經高雄市林森一路與新田路口,見蘇男(48歲)騎乘機車時疑因行車不穩,遂上前關心,不料一靠近便聞到蘇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後續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已明顯超標,立即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瞭解,蘇嫌係在附近餐廳工作,打烊後便與同事一同喝啤酒放鬆一下,由於工作地點與住家不遠,蘇男心想很快就到家,應不會被警察攔查,才僥倖騎車返家,不料在離家不遠處遭攔查,員警聽聞後立即告誡蘇嫌,飲酒後就不該駕車,而不是騎車距離或有無警察攔查,希記取此次教訓,爾後切勿再犯。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需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未飲酒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圖:蘇男酒測值已明顯超標,立即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新興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