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知名紙雕師蔣嘉凱2021年在桃園龜山某超商,因不滿被蔡姓店員提醒要戴口罩,竟當場持刀刺死對方。去年12月一審開庭時,蔣嘉凱雖坦承殺人認罪,但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服藥後無意識,不記得過程也不知自己為何殺人,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昨(13日)開延押庭,蔣嘉凱在還押看守所時,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2021年11月桃園龜山一家超商發生店員勸導戴口罩慘遭刺死事件。(示意圖/Shutterstock)
2021年11月21日凌晨5時許,蔣嘉凱進入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買東西時,因未佩戴口罩被蔡姓店員勸導並拒絕替其結帳,蔣心生不滿氣沖沖返家戴口罩後返回超商購物,但結帳後又刻意摘下口罩朝店員方向扔才離開現場。未料,蔣仍有心有不甘,變裝後又三度回到超商,招手示意蔡男到店外談判,並掏出預藏的刀子猛刺對方4刀,導致蔡男左胸口出現3公分刀傷。當下蔡男忍著傷痛與蔣扭打成一團,雖成功奪走利器,但最終仍因背刺中心臟,造成大量出血,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
地院審理時,蔣坦承殺人,但辯稱患有精神疾病,犯案前曾服用抗憂鬱藥、安眠藥(FM2)與肌肉鬆弛劑等藥物,導致他精神恍惚,等到醒來時才看見自己雙手染有血跡,且前面躺著店員,大致上知道發生什麼事,但對於犯案過程與細節完全記不清,並稱直到事後看超商監視器才知道自己曾3度進出超商。
▲紙雕師蔣嘉凱刺死超商店員遭判處死刑。(圖/翻攝自畫面)
桃園地院審酌,蔣嘉凱殺人犯行事證明確,雖辯稱沒有預謀殺人,但與店員的言行互動、攜帶刀具,換裝原因以及殺人過程,足認蔣有殺人之直接故意,與預謀動機。此外,根據醫師、蔣男母親、現場監視器、員警畫面等,蔣犯案當下的辨識與控制能力均屬正常,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雖符合自首要件,但無悔悟之心,僅因情勢所迫方留在現場,因此不減輕其刑,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儘管蔣嘉凱未提出上訴,但桃園地院仍依職權上訴。高院二審於今年2月開庭,期間法官詢問蔣嘉凱的犯罪經過、動機及提示相關證據,蔣嘉凱當庭認罪,承認自己確實有殺人,表示願殺人償命、接受死刑,一命賠一命,不過對於犯案過程,蔣嘉凱坦言自己真的沒有印象,至今仍想不起死者的臉,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人,應該是當時吃藥吃茫了,否認檢方稱其策劃殺人,並對死者家屬感到很抱歉。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高院送精神鑑定後,一、二審結果有落差,檢方聲請傳喚開藥的郭姓身心科醫師作證,但有無傳喚必要,待合議庭評議後決定。蔣嘉凱的羈押將於本月28日期滿,高院13日已開延押庭,而在還押看守所期間,蔣嘉凱曾表示「希望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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