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即時報導 泰國皇家警察總署長期與刑事警察局交換跨境運輸毒品案件情資,掌握國內雙陳鴛鴦毒販前往泰國跨境運輸毒品工作,由泰國皇家警察總署肅毒總局先行緝獲陳女後,透過情資交換,旋即由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一隊、國際刑警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清水分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肅毒總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祥股檢察官張富鈞指揮偵辦。 偵辦期間發現陳女於泰國運輸毒品工作係聽從在臺陳姓前夫指示,前往泰國某地由泰國毒梟交付20公斤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載回租屋處,將毒品用複寫紙包裝、分裝藏於香燭禮盒包裹內,再透過泰國貨運公司寄送回國內,泰國皇家警察總署肅毒總局獲報,前往泰國貨運公司攔查毒品包裹,現場發現2箱之香燭盒內藏有400包愷他命,總毛重10.8公斤,經貨運公司配合退運,陳女領取包裹當場逮捕,並於出租公寓中另查獲分裝完成的364包愷他命,總毛重9.3公斤,以及分裝毒品用之密封袋、橡膠手套、複寫紙、磅秤、犯案手機等物,陳嫌經泰國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泰銖65萬元。 刑事局指出,專案小組進行溯源追查發現,雙陳鴛鴦毒販於去(111)年10月25日一同入境泰國,陳男為避免遭警方查獲,遂於去年10月31日自行返回臺灣,歷經數月跟監蒐證後發動搜索、拘提行動,現場緝獲在臺陳姓男嫌,查扣鎮暴槍2把、子彈20顆、手機5支、現金新臺幣30萬元、毒品海洛因3包(毛重13公克)、安非他命2包(毛重6公克)、咖啡包15包、電子磅秤1個等不法贓證物,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並偵查起訴在案。 刑事警察局呼籲,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另刑事警察局將持續透過國際合作,加強毒品犯罪查緝,以有效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