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59歲劉姓男子幾年前因駕車時酒精濃度測試超過規定標準0.55毫克/公升以上,遭警察開單舉發後並移送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4萬9500元,因劉男逾期未繳納,桃園交裁處遂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除酒駕罰鍰外,劉男尚欠地價稅、汽車燃料使用費等共計16萬餘元。劉男前於今(112)年5月間至桃園分署表明有意處理欠款,惟到場查看欠費明細,驚覺金額過高,無力償還,請求逕拍賣名下繼承之土地持分取償,桃園分署遂於本(7)月3日拍賣劉男八德區持份土地,得款21萬元,全案均可受償。
桃園分署拍賣劉男八德區持份土地,得款21萬元,全案均可受償。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收案後隨即通知劉男到場陳報清償計畫與財產狀況,劉男於收到通知後,致電分署提到,其有意處理該件欠款,惟經濟狀況不好等語。執行人員便請他到場以協助其辦理分期繳納事宜。惟劉男到場後,查看清單驚覺欠費金額已達無法負擔的程度,遂表示其名下尚有數筆土地持分,請桃園分署協助進行拍賣取償。經桃園分署調查結果,劉男名下確有數筆繼承取得之持份土地,執行人員現場履勘發現一位於八德區之土地,現為共有人使用中,若進行拍賣程序,共有人有高機率將來應買,桃園分署即定本月3日進行第一次拍賣程序,果真有人現身拍賣會場參與投標,拍定金額為21萬元,劉男之所有欠款均將全額受償,該案圓滿落幕。
桃園分署提到,酒駕害人害己,已成為全民公敵,對於酒駕相關案件桃園分署向來秉持依法堅定執行之原則。桃園分署也再度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執行人員將予以必要及適切之協助,以形塑行政執行機關溫暖而堅韌的形象。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