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712 18:16:11)有關今(12)日民團質疑協和更新計畫相關程序問題,台電表示,協和計畫「東移方案」並未超出原開發範圍,在去年7月7日的專四審已具體提出,並且已進行實質審查,並非新案。環評本是可理性討論的機會場合,而開發方案在環評委員及各界的指教下持續精進,東移方案也是在這樣的程序下產生的,可惜後續專五審會議已接連兩次召開仍無法順利進行實質討論。台電非常願意聆聽各界意見,也盼各界回歸機制共同討論,讓台電有機會可具體說明,證明實質供電跟生態保護可達成雙贏。
台電說明,協和更新計畫皆依環評法規辦理,在沒有變動計畫開發範圍的前提下,為了進一步友善環境,持續尋求縮小面積及迴避海域生態之方案,因此調整填地位置,同時也縮小填地面積,並已完成相關海域的調查工作。「東移方案」也是台電過去在環評會議上接受環評委員指教,以及多次地方溝通廣納基隆在地意見後,具體產出的最佳方案。
有關環評程序,台電進一步說明,環保署已釐清,「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為非屬環保署主管法規之爭點,屬基隆市政府依漁業法規定進行之審查,屆時仍須由開發單位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釐清說明,並依該法規辦理。亦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法規與環評法規為不同法規及程序,各自依其法規執行,因此環評仍依環評程序進行,並不以其他法規審查結果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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