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周力行臺北11日電)國防部今日召開例行記者會,針對將在「漢光39號演習」期間,實施「萬安46號」演習的相關規劃進行說明,期望藉由該演習,強化居安思危意識,驗證各項防空整備作為,並策進防空機制運作與效能,以降低空襲之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上午在記者會中,由全動署人力動員處處長朱森村針對該項議題實施簡報。朱處長指出,「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4日至27日,配合「漢光演習」實兵操演,依北部、南部、東部及外(離)島、中部的順序實施。各地區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警報發放、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演習警報解除後,14時至14時30分實施「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災害救援演練。 朱處長表示,此次演習驗證重點,防空疏散避難方面,由22個地方政府各擇1個鄉(鎮、市、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及「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使民眾養成聽聞警報立即避難觀念,以建立全民防空意識。 在災民收容救濟方面,演習警報解除後,另增加30分鐘,由22個地方政府各開設1處災民收容救濟站,整合地方政府、慈善機構、團體及熱心志工,並盤點各項住宿、水電及物資等資源,以強化災民收容救濟量能。 此外,朱處長針對防空警報及告警訊息也說明,防空演習由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依防情狀況發放「防空警報」,輔以電視臺、廣播電臺及村里、學校、警察巡邏車廣播系統等多重預警手段。同時運用「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告警訊息(含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之鏈結網址),以提升警報涵蓋率,爭取早期預警時間。 朱處長並在記者會中也向民眾宣導,各地區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駕駛人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並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指揮,配合實施人、車管制。 各驗證行政區之行駛車輛,聽聞防空演習警報時,請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及乘員依警察及民防值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團體、公司、廠(場)站及民眾均應配合管制與演練,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演習命令之管制及演練,各地方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