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左營分局交通分隊於7月8日19時許,獲報在左營區明誠二路與忠貞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現場了解係62年次鄒男騎乘機車,沿明誠二路外車道西向東方向行駛時,遭當時前方從內側車道右切外側車道之機車擦撞,導致鄒男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往醫院治療,經酒測無飲酒情事。現場除由交通分隊進行測繪、蒐證外,肇事逃逸之機車則由轄區新莊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追查中。
左營分局表示,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另未戴安全帽部分,處新台幣五百元罰鍰,呼籲民眾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報警,並留在原地等待員警處理,以免觸犯肇事逃逸規定。
圖:發生車禍現場由員警前往處理。(左營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