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
旗山分局於日前12時25分在內門區台3線接獲一起2部重機車對撞事故,內門所及交通分隊員警到場處理,一名李姓騎士(85年次)騎乘機車行經十三甲4號之2時 ,與另一部林姓騎士(62年次)在該無號誌路口時發生碰撞,雙方倒地受傷,送往旗山醫院救治。
員警到場發現2駕駛有受傷情事,意識皆清楚,無生命危險,經消防局派遣救護人員到場,緊急將傷者送醫。為防止其他危害發生,員警趕緊在現場協助疏導交通,以維護在場人員及用路人的安全,現場道路測繪後,排除事故車輛。經了解,2車均為直行車輛,其中一輛重機車自台3線由南往北行駛,另一輛重機車負載拖車自巷口駛出台3線,兩車在路口發生撞擊致車損人傷,無波及其他人車。
旗山分局表示,請民眾確實遵守相關交通法令規規定,機車勿負載拖車行駛於道路,機車騎士加掛載貨小拖車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器腳踏車負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車輛行經路口遇有閃光黃燈號誌,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遇有閃光紅燈號誌,應停車再開,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確保安全後,方得續行。另籲請民眾牢記汽機車「路口慢看停」準則,以防止事故發生,保障你我行車安全。
圖:重機車負載拖車自巷口駛出台3線,兩車在路口發生撞擊現場。(旗山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