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間鄉茶商購買越南茶,再包裝成台灣高山茶網路販售。(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南投檢警偵辦南投縣名間鄉2家茶行涉嫌以越南境外茶混充台灣高山茶,在臉書、LINE和蝦皮購物等網路平台網售案,偵查終結,檢方以違反刑法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以及違反食安法之販賣攙偽食品等罪,提起公訴。
▲名間鄉茶商購買越南茶,再包裝成台灣高山茶網路販售。(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並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歐姓男子、許姓妻子及羅姓被告等人以越南茶葉混充「華崗高冷茶」、「大禹嶺高冷茶」、「天池高冷茶」、「福壽梨山茶」、「龍鳳峽高山茶」、「杉林溪」、「阿里山」、「玉山高山茶」等臺茶對外販售案,經專案小組於111年5月31日,持南投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到南投縣名間鄉茶行後方倉庫執行搜索,當場查扣臺灣高山茶葉為外包裝之華崗茶葉、天池茶葉、福壽梨山茶葉、杉林溪茶葉、阿里山茶葉、玉山茶葉等共計974臺斤,並將6種包裝茶葉各採樣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以「茶葉中多重元素檢驗方法」檢驗後,判別結果為「境外茶」。案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說明,歐姓茶商係址設南投縣名間鄉某國際茶葉負責人,許姓茶商為址設南投縣名間鄉某茶有限公司負責人,2人為夫妻並共同經營,羅姓被告則受僱於歐姓茶商。歐姓茶商自110年9月間起至111年5月31日遭查獲止,向不知情之陳姓商人購入產地為越南之境外茶葉後,在南投縣名間鄉茶行後方倉庫及茶公司等實際營業地點,由羅姓員工將該境外茶葉置入外包裝標註為華崗高冷茶、大禹嶺茶、大禹嶺高冷茶、大禹嶺、天池、天池高冷茶、福壽梨山、福壽梨山茶、龍鳳峽高山茶、杉林溪、阿里山、玉山高山茶、梨山茶等臺灣產地之真空袋內,復由歐、許夫妻2人分別透過臉書、蝦皮購物、LINE通訊軟體等網站通路,刊登販售臺灣茶葉之廣告,致不特定消費者陷於錯誤,誤認所購買者為臺灣產地之高山茶葉,而向被告歐、許2人以每臺斤新臺幣1000元至1800元不等,購買茶葉並支付貨款,後由羅姓員工負責將包裝後之茶葉出(寄)貨予消費者,被告歐姓業者等3人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140萬4443元。
▲名間鄉茶商購買越南茶,再包裝成台灣高山茶網路販售。(圖/南投地檢署提供)
檢方依刑法第 255 條第 2 項之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同法第 339 條之 4 第 1 項、第 3 項之 3 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9條第 1 項有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7 款之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本署轄區為我國優良茶葉重要產區,更是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臺茶重點地檢署,對於以境外茶混充臺茶案件積極偵辦、從嚴訴追,以維護臺灣茶農之心血結晶。再次呼籲業者茶商謹守企業誠信,絕不違法以境外茶混充而損及臺茶品質與商譽,保護愛好臺茶之廣大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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