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為了實現居住正義,政府打炒房再出重拳!行政院會今(6)日拍板「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不僅宣布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制,稅率更由現行1.5%至3.6%,調升為2%至4.8%,預計明(2024)年上路,後(2025)年課稅,估計約有36萬戶房屋稅負擔加重。
現行「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目前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10縣市採差別稅率;另12個縣市課徵1.5%。
財政部指出,此次囤房稅修法重點,就房屋所有人的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必須在該範圍內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若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課徵。
另一方面則鼓勵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以及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或空置情形,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而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租金標準的房屋,或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稅率調整為2%至3.6%。
財政部統計,囤房稅率調高後,適用較高稅率的族群,合計約36萬戶房屋稅負增加;而適用較低稅率範圍的房屋,包括全國單一自住1%、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合計約346萬戶房屋稅減輕。
房仲業者分析,此次的打房措施,除了最高稅率從3.6%變成4.8%之外,另一個重點是採全國歸戶制,意味著現行有心人藉由縣市稅率不同,沒有全國歸戶達到節稅目的者,未來將明顯減少。受政策影響最大的是囤房大戶,特別是手上握有大批新屋的投資戶,以及擁有長期庫存的建商,租屋族也可能被轉嫁漲租,進而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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