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曉彤 /台北報導】消費者在購買海鮮時,對於魚類品種總是分不清,不少黑心業者因此將比目魚(又稱扁鱈)、油魚(又稱圓鱈)以假換真,讓民眾誤以為買到鱈魚,或是將多利魚(又稱魴魚)與巴沙魚(又稱鯰魚)混充販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特別抽查市面上6件商品,其中標示為鱈魚的4件商品,經魚種鑑別試驗發現有2件竟是其他魚種混充,且多利魚也有標示不清的狀況,他們呼籲政府,應不定期加強查察,導正市場亂象,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鱈魚遭油魚取代 消費者怨食用後腹瀉排油
鱈魚一般是指大西洋鱈、太平洋鱈、格陵蘭鱈、阿拉斯加鱈等「鱈魚目」,消基會表示,有消費者反應食用自行購買或自助餐店販售的鱈魚,竟會發生腹瀉排油的窘況。其實這是因為購買的不是真的「鱈魚」,是一種品名冠上「鱈」字,被俗稱為油魚的魚類。油魚在生物學上屬於「鯖形目」,甚至在部分國家屬於不能食用的品項,因為在這個魚體中含有人體無法消化的臘脂,吃下後可能會發生腹瀉排油。
▲消費者文教基金在今年3月間抽驗新北市及台中市的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傷,發現傳統市場及網路販售產品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督促主管機關正視。(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消基會說,在市場走1圈,很多比目魚被標示為扁鱈,讓消費者誤以為是鱈魚;還有少數宣稱是圓鱈的魚種,其實就是售價便宜的油魚。另外,多利魚與巴沙魚也有相同的問題,尤其是切片狀態的商品,無法由外觀判斷,但兩者為不同魚種,價格有落差、口感也不相同。
假鱈魚被驗出 消基會:業者恐違法
消基會於2023年3月間,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傳統市場、量販店及網路電商,購買品名為鱈魚的樣品4件及品名同時標示「多利魚」、「巴沙魚」、「鯰魚」等的商品2件,共計購得6件產品。他們發現,實體店面及包裝商品的「品名標示」較無令消費者混淆之處,惟傳統市場及網路販售的商品,會有較多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誤解之處,需要提醒消費者及敦促主管機關正視。
針對查驗結果,消基會指出,4件鱈魚樣品中,有3件生鮮、1件為加工樣品,樣品經DNA萃取後進行魚種鑑別,結果顯示有2件為陰性,並不屬於鱈屬魚類,其與標示及宣稱內容不符,恐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標示不實之虞。
多利魚沙巴魚一起標示 易誤導消費者
關於同時標示「多利魚」、「巴沙魚」、「鯰魚」等的2件商品,消基會說明,這2件產品皆購自網路電商,其中1件商品說明同時以多利魚、巴沙魚、鯰魚及魴魚混用,但收到商品後發現成分標示魚種為鯰魚即巴沙魚,而非多利魚。另1件商品說明同時以鯰魚、多利魚混用,但收到商品後發現成分標示魚種為鯰魚即巴沙魚,而非多利魚。這2件樣品網頁說明混淆,是否屬於《食安法》第28條規定所指「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將有待主管機關認定。
網路流傳業者為了使巴沙魚片肉質變得軟嫩而浸泡「磷酸鹽」,消基會坦言,磷酸鹽類雖然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食品添加磷酸鹽類,會使其中的無機磷含量增加,人體對無機磷的吸收率幾乎是100%,若長期食用高磷食物,會導致消費者骨質疏鬆與腎臟疾病,也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而此次查驗2件巴沙魚產品,經測試磷酸鹽含量在900至1,200 毫克/公斤(mg/kg),符合食藥署《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7類「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及第13類「結著劑」規定,可使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及肉製品及魚肉煉製品,限量為3公克/公斤(g/kg;3,000 mg/kg)以下(用量以Phosphate計)。
最後,消基會宣導,消費者在區分鱈魚與油魚時,可以從魚皮來做區分,油魚的魚皮為灰色,會有白色凸起的紋路且魚肉顏色是黃白色。而辨別多利魚及沙巴魚可從外觀判斷,多利魚的外觀較接近橢圓型,且魚體上有明顯藍黑色圓斑;巴沙魚外形較修長,切片後為長扁狀。另外,巴沙魚多以冷凍切片形式販售,消費者若發現冷凍切片包裝的「多利魚」,產地為越南,那可能是巴沙魚而非多利魚。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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