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是知名歌手盧廣仲妻子的吳姓女子,因連串與盧廣仲及其經紀公司有關的事件引起關注。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吳女毀損經紀公司財物一案時,依據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吳女拘役20天,得以繳納罰金2萬元取代。此外,吳女先前因控告盧廣仲對她有不當行為並竊取創作靈感一案,經法院審理後亦被判敗訴。
▲盧廣仲遭狂粉誣告「不禮貌行為」,幸而勝訴獲清白。(圖/盧廣仲)
去年8月11日晚上10時,吳女到盧廣仲的經紀公司外,在大門外與玄關處使用噴漆進行塗鴉。翌日經紀公司員工上班時發現此情況報警處理,警方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吳女涉案。經訊問後,吳女對其行為供認不諱。然而,儘管吳女坦承犯行,但她並未與經紀公司達成和解或支付賠償。
與此同時,吳女曾提起一宗民事訴訟,控告盧廣仲對她有「不禮貌行為」,並指控他長期以遠端操控方式偷窺她的手機,從而竊取創作靈感,並要求29萬元的賠償。然而,法院認為吳女未能提供充分證據支持其指控,且其所謂的證據多為名人的臉書粉專上的私訊,與盧廣仲並無直接關聯。
無任何聯繫,吳女的指控完全是無稽之談。由於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支持自己的指控,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女敗訴。儘管吳女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仍然認為她的指控沒有根據,因此再度判她敗訴,確定盧廣仲免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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