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賓報導)鹽埕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楊詠升,本(7)月3日10時40分許擔服巡邏勤務時,行經鹽埕區五福四路與七賢三路口,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搖晃便上前攔查。
員警攔查後,於對談中發現陳男(56歲)身上飄散陣陣酒氣,經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0.39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帶案偵辦。
經瞭解,陳男因有睡前飲酒才能入睡習慣,前一日23時許在家喝烈酒幫助入睡,隔天早上心想飲酒完已經過十小時,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就直接騎(乘)機車上班,未料酒測值超標相當懊悔,之後陳男深怕影響工作拜託警方重新酒測,但員警表示現行規定無法重測並提醒陳男飲酒隔日體內酒精可能還沒完全消退,最好要充分休息,別在酒精還沒代謝完就急著上路。
鹽埕警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在酒精還沒代謝完便行車上路,應注意隔夜宿醉勿上道,請善用代駕或搭乘計程車,並養成飲酒不駕車的習慣,以免觸法且造成意外發生,以確保自身及用路人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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