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第4屆第1次定期會3日敲槌閉會,本次定期會自4月25日至7月3日,會期共計70天。本次定期會期間共審議通過了988件議案,包括自治條例修正案2案、一般議案43案、議員提案929案、市府函送查照備查案9及臨時動議5案。
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修正案包括「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及「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其中,為保障原住民工作權而修正通過的「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各機關500萬以上的工程採購案得標廠商應以契約工資總額之百分之一僱用原住民,否則需繳納差額之代金。
此外,「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五條修正案也三讀通過,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將於明年正式成立,以強化體育專責機關之效能與專業性,並推展運動產業發展、媒合民間資源,提升新北市體育實力及國際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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