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112年7月1日上午,一名36歲楊姓犯嫌主動到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自首投案,供稱自己偷騎了一部未拔鑰匙之普重機車,並帶領派出所員警至最後停放機車之位置,果真發現該部失竊機車及鑰匙一串,雖楊嫌是主動投案自首,全案仍依竊盜罪將楊嫌函送偵辦。 本案據悉,陳姓民眾於上(6)月30日晚間將機車停放於住家門口,卻忘記將鑰匙拔走,隔天要出門時才發現停放在門口的機車不翼而飛,立即趕到大橋派出所報案,而在員警調閱監視器查看時,發現一名陌生男子騎乘陳民機車之影像,準備再進一步追緝的同時,接到永康派出所致電,詢問是否有受理一部失竊機車,原來是竊嫌已先行至永康派出所投案。 偵訊過程中,楊嫌供稱是因為要去安平買食物吃,路過陳民住處發現該部機車未拔鑰匙,一時心生歹念才將機車騎走,最後將機車停放在距離失竊地點1.5公里處後,因良心譴責過意不去,才主動到永康派出所投案,並帶領員警前去尋找該部失竊機車,將機車及鑰匙物歸原主。 永康分局長甘炎民呼籲大眾,不可因一時貪念或方便而做出違法之行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最終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亦在此提醒民眾,務必檢查隨身攜帶物品是否帶齊,機車鑰匙是否有拔起及車門是否有確實上鎖,做好安全檢查才可降低後續遭竊之風險;本案也十分感謝大橋所及永康所同仁積極調閱監視器及後續偵辦作為,此維護社會治安、落實勤務之精神殊值嘉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