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勞動缺工嚴重,農業部農糧署放寬規定,從今年六月中開始,雇主可以直接透過合法代辦公司,申請移工幫助農務,不過這個新規定,因為要具備農保資格才能申請,這也讓許多無法加入農保,實際耕作的農民無福消受。在高雄美濃農會的說明會上,農民希望相關單位予以重視。 過去雇主想要請移工幫忙,必須向農會、漁會與農林漁牧有關的合作社等,申請名額有限的移工協助農務,不過現在放寬規定後,農民可以直接找代辦公司,申請外國的人力。 中華民國農會人力資源部 廖偉年:「現行農民的話,他就是只要符合實際耕作,他的土地面積只要有1公頃以上,然後具備農保資格,目前的核配比是1比1,就是你有1張農保,就可以申請1個農業外勞。」 一個農業移工,最長可以在臺灣工作3年,一個月不含加班費約在3萬2千元,對雇主來說,薪水雖然不算低,卻能提供長期穩定的勞動力,不過對有些實際從農,卻沒有農保資格的農民來說,是看得到吃不到。 美濃蔬菜產銷班第22班班長 李弘毅:「我們現在很多年輕人,青年返鄉的有沒有,全部幾乎都是保勞保,等於這個政策我們就沒有辦法申請,就沒辦法用到了啊。」 美濃蔬菜產銷班第27班班長 謝永能:「番茄的產期大約是4到5個月,現在又規定說要聘請全年,要聘請全年我們沒有辦法,沒有辦法每天,每個月有工作給他們做。」 農民表示,沒有勞動力的農業無法長期經營下去,過去也有人因為找不到人力,鋌而走險找非法外勞而受罰,希望相關單位可以重新檢討,讓新的規定更貼近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