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 何文勝/高雄報導
112年6月30日8時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崗山東街時,發現一機車行車搖晃,騎士陳女(48歲)面有酒容,便將上前將其攔下盤查。
在盤查過程中發現陳女身上散發濃濃酒味,警方詢問其有無飲酒陳女均表示沒有,警方欲實施酒測,陳女倒是相當配合,結果測定酒測值竟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宣讀權利,將其上銬逮捕。
陳女後來才向警方表示「啊昨天睡前為了助眠有喝三杯紅酒啦」陳女想說睡醒酒也應該退了,便騎車外出買早餐,沒想到回程被警方攔下,酒測還超標,下次不敢再心存僥倖。
警方無奈搖頭「測完才想起什麼時候喝酒還滿少見的..」,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呼籲民眾酒後勿開車或騎乘機車,千萬勿心存僥倖。
圖文由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