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台中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充電車格7月起收費 佔「充電車位不充電」還會被拖吊

eNews新聞網/張毓函 2023.06.30 09:08

台中市交通局今日宣布,為使電動車輛的使用者能公平使用公有停車場內的充電設施,並提高其周轉服務效率,從2023年7月1日起,將開始對公有收費路外停車場充電車格進行收費管理。

新聞圖片

▲ 中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充電車格7月起收費(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交通局說明,該舉措的目的在於避免部分電動車輛長時間占用充電車格,導致其他需要充電的車輛無法及時充電。該收費制度將採取累進收費制,第一小時收費20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將增加至40元。無論何種證件或車種,包括月票車輛,都將按照公告的費率收費。

葉昭甫交通局長呼籲民眾,請將「充電車格」留給真正有需要充電的民眾使用,並遵守使用規定,合理、公平使用公共資源。他強調,雖然充電車格開始收費,但電動車若停放在台中市其它公有非充電車格(路邊、路外約11萬格)仍維持免收停車費的減碳鼓勵政策。

新聞圖片

▲ 葉昭甫交通局長呼籲民眾將充電車格留給真正需要充電民眾使用(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葉局長提到,台中市政府一直以來都積極推廣各項綠能措施以改善空氣品質。在電動車市場已日趨成熟且近年電動車輛數大幅成長之下,市府也正在努力向中央爭取充電樁建置補助,並逐年於公有停車場及公有場域增設充電設施,也邀請民間能源業者因應電動車充電需求日益增加,共同協助加速建設快充站,以提供電動車主更多元的充電服務,並營造更友善的電動車輛環境。

交通局再次強調,充電車格按照停車場法規屬於「專用性質」。若有車輛停放在充電車格但並未進行充電,將被視為占用行為,除了要按照公告的停車費率付款外,還將依法實施車輛拖吊移置作業。因此,提醒所有車輛主應尊重公共資源,公平合理使用充電車格,讓真正需要充電的車輛能夠使用。

新聞圖片

▲ 車輛停放在充電車格但並未進行充電,將被視為占用行為(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最後,對於新的收費制度實施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市民可以上台中市停車管理處官方網站的公告資訊欄查詢「電動車專用充電區收費Q&A」。交通局也將持續觀察實施情況並進行適時的滾動檢討,請大家共同努力營造友善的低碳環境。

更多eNews報導
又有男星慘了!19歲女「遭拖摩鐵亂來」逼喊哥哥 4線索超明顯:名叫汪XX
范瑋琪糗了!力挺陳建州「3證詞全翻車」 海產店老闆:喝20瓶威士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