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詩蘋/台中報導
最近有民眾發現,部分電動車車主疑似使用延長線私接公有停車場充電樁充電,以規避相關收費,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強調,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市府將持續加強巡視,若查獲違規車輛將拍照錄影舉證,並依刑法竊盜罪、詐欺得利罪嫌告發。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環保意識抬頭,電動車數量持續攀升,台中市政府逐年增加充電樁數量,提供友善充電環境,但最近交通局接獲民眾舉報,有部分電動車主疑似將車子停在一般停車格後,再擅自以延長線私接公有停車場內設置的充電樁充電,由於電動車主使用裝置非公有充電樁的附屬設備,這不只規避收費,還可能影響公共充電樁使用年限,甚至可能在充電過程導致電纜短路過熱起火,造成危險。
停管處強調,台中市公共充電樁是「專供」停放在「充電車格」的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如果將充電槍拉到非充電車格使用,已不符合充電專用車格及充電樁設置使用原則,並有觸犯刑法第320條、第323條的竊盜、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行為之虞,為防止民眾違法私接電源,將會加強巡視停車場,並針對違規車輛拍照錄影舉證,依刑法竊盜罪或詐欺得利罪向檢警單位告發,呼籲市民朋友勿因此觸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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