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 廖銘瑞/高雄報導
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所長張志忠、警員班業濬於6月25日18時許,行經五甲二路時,見一私人停車場外停了許多機車,所長張志忠前有掌握附近疑有人從事不法交易情資,因此決定前往察看。
聚集在停車場管理室的人群,見警方到場便一一離去,唯剩下一名男子獨坐在室內,警方遂上前盤查其身分時。
該許男(49歲)假借忘記身分證字號,以要拿證件的名義意圖離開,遭員警制止並多方詢問下,查出許男原來是高雄地檢112年3月發布的毒品通緝犯。
等待支援警力到場時,員警請其先將身上的物品拿出,檢視有無攜帶具危險性的工具,並詢問許男有無攜帶毒品,許男才剛回答「現在已經沒有在吃那些東西了」。
卻馬上被眼尖的所長打臉,發現他包包裡裝有可疑粉末的夾鏈袋。
警方陸續起出7小包海洛因(總重1.97公克),許男自知難逃法網,便主動告知右邊口袋內還有一包安非他命( 毛重0.42公克)。
後警方詢問許男為何獨留在現場,原來許男以為「裝沒事」警方就不會起疑對他盤查,令警方也相當傻眼,仍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通緝將其移送偵辦並解送歸案。
鳳山分局呼籲,「毒害一生」,染上毒品將一輩子為毒所困,吸毒等於是自殺行為,切勿踏上吸毒不歸路。
亦呼籲若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的傳票,務必依照指定的日期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追緝的對象。
圖文由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