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第二分局於26日18時17分接獲110報案稱有民眾持五金器械,於民族路及國華街口馬路旁擋住車輛通行;案經員警迅速趕至現場,發現陳姓民眾(男、65歲、永康區人)酒後騎乘機車至國華街與民族路口,因精神及情緒不穩於路口喧鬧,並以螺絲起子、尖嘴鉗破壞路過之自小客車,造成車輛擋風玻璃、板金等損害。
南警二分局表示,案經員警現場以警棍喝斥並強力壓制逮捕,續經實施酒測值超過標準值(0.30毫克);因陳民精神及情緒明顯有不穩定情形,經連絡家屬後並由員警先行戒護送醫診療後,全案依涉嫌毀損、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等罪調查送辦。(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