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志仁/台北報導)近期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及民眾黨參選人柯文哲提議將重啟服貿,引發熱議;為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再次明確表達,應優先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反對重啟服貿協議。
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表示,應優先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反對重啟服貿協議。(圖/時代力量提供,資料照)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指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官方與民間,過去幾十年來存在各種形式的合作往來頻繁、卻欠缺有效監督機制;2014 年太陽花運動前,發生國民黨「半分忠事件」欲將服貿協議強渡關山,最終引發 50 萬人上街的公民運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認為,2020 年 5 月修正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其中第一項、第二項雖將適用對象定為「具憲政或重大政治影響性、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然「服務貿易」、「貨物貿易」等協議,究竟是否屬於第五條之三的「政治性協議」適用範圍,不僅過去陸委會在法案審查的過程曖昧不明,且因簽署後果涉及臺灣經濟、民生既深且鉅,不應恣意交由行政機關自行認定是否適用,以避免過去「半分忠」的黑箱闖關事件重演。
此外,立法院第十屆迄今為止,僅有時代力量黨團延續第九屆版本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並承續2014年太陽花運動民間版立法精神「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五大原則,秉持「事前監督(協議協商前)、事中評估(協議協商至簽署前)、事後審議(協議簽署後)」的程序,要求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訂的「各項協議」,未來均應依照審議程序,交由國會監督並落實公民參與的各項機制。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重申「要立法,反服貿」的態度,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送到立法院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並要求執政的民進黨黨團將《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法案、儘速審唯一提案的時力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善兩岸協議監督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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